您的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新闻中心

联系我们 Contact Us

江苏丁晓农律师事务所
地址:苏州市人民路3188号万达广场写字楼A座12B10室  
邮编:215007  
电话:0512-65200049
          0512-65261270
          0512-65290051  
传真:0512-65291941  
E-mail:tpls@163.com

新闻中心

律师事务所的定义

作者: 来源: 日期:2022/8/17 15:16:28 人气:1461
它在规定的专业活动范围内,接受中外当事人的委托,提供各种法律服务;负责具体分配和指导所属律师的业务工作;根据需要,经司法部批准,可设立专业性的律师事务所,有条件的律师事务所可按专业分工的原则在内部设置若干业务组。律师事务所原则上设在县、市、市辖区,各律师事务所之间没有隶属关系。
有合伙制律师事务所,也有律师个人开办的个人所,律师合作开办的合作制律师事务所。前者与法律顾问处的性质相同,只是名称不同而已。后者是在改革开放中新出现的,实行自负盈亏,独立核算。它们从事的法律服务内容没有什么区别。
合伙律师事务所可以采用普通合伙或者特殊的普通合伙形式设立。合伙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按照合伙形式对该律师事务所的债务依法承担责任。
上一个:没有资料
下一个:关于婚姻的相关法律知识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资讯、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将尽快处理!

版权所有 江苏丁晓农律师事务所 苏ICP备2022040712号 技术支持:仕德伟科技